記者林昀融/報導
對於花蓮市清潔隊傳出疑似職場霸凌的事件,市民代表田珍綺日前接獲陳情指出,勞工在請喪假時被市公所的主管拒絕,她認為勞工依法請喪假,屬於勞動基準法中明定的事項,公所作為公部門不該帶頭違法,希望公所對各課室主管進行勞基法方面的認知教育,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,確保所有臨時人員的勞工權益得到保障。
另外,田珍綺說,陳情人同時有提到清潔隊人力不足、機具老舊的問題,他認為,清潔隊事情繁雜,尤其今年花蓮天災、颱風頻傳,工作更加沈重,希望公所能確實充足人力,並做好工作內容的分配,避免有人做的累死,有些人就仗勢推工作;而機具保養部份也要落實,尤其煞車部份攸關行車安全,這幾年中央也補助地方汰換老舊垃圾車,希望縣府能持續汰換。
田珍綺說,最近職場霸凌事件成為議題,根據學者調查,有65%的霸凌者的職位比受害者高,也就是說多數的霸凌事件,來自於上對下的權勢對待,大多數霸凌者從未意識到自己造成的傷害,可能也不曉得怎樣算是霸凌,建議公所針對員工進行相關的宣導教育,並建立完整的申訴跟調查程序,保障基層員工勞動權。
對於清潔隊的陳情,田珍綺說,在這次花蓮市代表會市政總質詢上有向市長魏嘉彥及公所反映,今日市長魏嘉彥回覆指出,清潔隊拒絕晚班隊員請喪假確實屬實,該位蔣姓晚班班長目前已調離現職,後續相關懲處,待進一步調查結果,稍晚才會有結果,也會持續追蹤。